看板 Gov_owned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不知道今年的難易度如何?我只大概念了刑訴,想看看大家的解答寫了什麼 還請高手不吝指證,我手邊沒題目所以憑印象大概打一下 第4題: 看不出來想要考什麼..... 我寫檢察官不能將甲乙一併起訴,應分別起訴,因本案非單一案件 法官應分別下判決,否則即屬漏判,應補判 第5題: 我寫錯方向,寫成檢察官以緩起訴交換被告自白會構成98的利誘 回家翻書才發現不會構成 所以我第2小題是寫自白的放射效.... 第6題: 算是比較看的懂得一題.... 第一小題:應告知所犯罪名、緘默權、選任辯護權、得調查有利證據 第二小題:違反效:未告知緘默權、選任辯護權-->158-2Ⅱ 未告知所犯罪名、得調查有利證據-->158-4權衡 第三小題:92台上4003號判決,檢察官蓄意規避告知義務,難謂非以詐欺之方式取得自白 ,故無證據能力。 還請有考政風的版友給予指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92.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v_owned/M.1449412535.A.0A3.html
willy14: 參考1.加重竊盜/侵入住居/客觀歸責 2.刑121/122受賄行賄 12/06 22:38
willy14: 上面的改3 2的就緩刑法條去掰 4.寫了不起訴處分確定力... 12/06 22:39
willy14: 5.自白要156任意性跟補充性 衍生證據158-4 6.照題意回答 12/06 22:40
willy14: 希望不要直接搞錯題義 不然論述感覺不難 12/06 22:41
GTRboy: 可是擄人勒贖不是三年以上以外之罪啊... 12/06 22:55
yun0112: 第四題是不是再議無告訴主觀不可分適用? 94律師考過幾乎 12/06 23:55
yun0112: 一樣的… 12/06 23:55
yun0112: 擄人勒贖最輕7年以上有期,不能緩起訴吧 12/06 23:58
chinfrank: 哈我也有背出92台上4003 12/08 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