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00852578: 好可憐倫家都已經高興的辭職惹 03/21 14:57
推 digimaster: 被開除的今年還可再考嗎 03/21 15:30
推 firefrank07: 可以吧 03/21 16:27
推 hwei9582905: 國家考試舞弊哪能再考 03/21 16:53
→ heeee: 中油雇員招考不算國家考試啊,考選部辦的才算 03/21 17:04
推 weliche: 感覺再考 在面試的時候會很抖 03/21 17:06
推 aesdu: 頂 03/21 17:13
推 senaku: 金研院難道不用負責嗎 03/21 18:17
推 bustards: 做弊要開除沒問題,但如果理由用基本能力不符合業務需求 03/21 18:44
→ bustards: 可以開除人,那我看一堆公務員都能用這理由開除 廠廠 03/21 18:44
推 wasula: 雇員有半年試用期啊 03/21 19:44
→ mico: .imgur.com/f5cYKCV.jpg 03/21 19:53
推 DogJ: 並不覺得在規定的半年實習內以能力不合解聘有什麼問題? 03/21 19:59
推 frice: 基本能力不足還說得過去 因為第一次臨時抓去考的就是考國英 03/21 20:00
→ frice: 國英基本上不會差太多 03/21 20:00
推 bustards: 我是在想這些人會不會去告中油非法解雇,畢竟中油不能 03/21 21:19
→ bustards: 提出作弊証據 03/21 21:19
→ DogJ: 簡章有訓練期間之規定,報考就是同意該規定了,所以除非是 03/21 21:27
→ DogJ: 六個月訓練期滿合格正式僱用後解僱才有樓上的疑義,否則評 03/21 21:27
→ DogJ: 定訓練不合格而不予僱用並不算非法解僱。 03/21 21:27
推 katori: 中油並沒說他們作弊,是說他們業務能力不足。 03/21 21:28
→ DogJ: 而評價訓練不合格的原因是否為有舞弊之嫌,並非法所約束。 03/21 21:30
→ bmtu: 這算裁員了 03/21 22:19
推 mico: 樓上講個裁員的定義來聽聽 第十三點明明寫成績公告後發現, 03/21 23:45
→ mico: 撤銷其合格資格 ;況且是正工當槍手 冒名頂替 才爆發的 03/21 23:45
推 digimaster: 才報到沒幾天就說他們不符合業務需求..應該有人會申訴 03/22 01:07
推 kissu5566: 本來適用期就用來評斷是否正式僱用,那些人就是太廢了 03/22 07:24
推 giants406: 如果公司有簽涉嫌舞弊即解雇的切結書呢? 03/22 08:23
推 cityman0915: 如果相同題目只是改變順序考得太離譜不就表示之前評 03/22 10:37
→ cityman0915: 量有重大偏差 03/22 10:37
推 loverpost: 國文說考過就忘那也算了,畢竟那用不太到,英文就說不 03/22 11:01
→ loverpost: 過去了吧? 03/22 11:01
推 hsiehhsing: 英文?也要單位會對外國啊,前輩也都是講術語而已 03/22 11:50
→ S0031104: 這麼簡單的考試也需要作弊,真想不通唉 03/22 12:19
推 frice: 說考過就忘的實在不太可能 因為大多數人都沒唸國英 03/22 12:23
→ loverpost: 英文底子不是短時間能有成效的,然後要說考後就忘了? 03/22 13:12
→ asiu: 高中高職程度...畢業"N年"你都還記得 可以考90分 03/22 13:58
→ asiu: 結果考完"N天" 剩下50分不到?? 03/22 13:59
→ daco121: 可能沒找民進黨立委關說吧 03/22 17:41
噓 a9284850: 欠噓 03/25 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