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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全國中等學校撞球聯賽競賽規程 一、依 據:本競賽規程奉教育部體育署105年3月15日臺教體署競爭(一)字 第1050007362號函核准。 二、宗 旨:推展中等學校撞球運動,培養基層撞球運動選手。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撞球總會 五、承辦單位:新北市體育總會撞球委員會、臺中市體育總會撞球委員會、高雄市體育 總會撞球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新北市集賢撞球館、臺中市球霸撞球休閒館、高雄市捷克撞球館 七、比賽項目:(一)高中男子組:1. 9號球個人賽 2. 9號球團體賽 3. 8號球個人賽 (二)高中女子組:1. 9號球個人賽 2. 9號球團體賽 (三)國中男子組:1. 9號球個人賽 2. 9號球團體賽 (四)國中女子組:1. 9號球個人賽 2. 9號球團體賽 八、參賽資格:學籍規定 (一)參加比賽之選手,以就讀各校者為限,報名時須附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二)在國中修業3年以上者不得報名國中組。 (三)團體賽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賽,不得跨校組隊。 (四)分區預賽時,每組每校派隊數量不設限制。 (五)9號球選手可報名參加9號球各項比賽,8號球選手不可與9號球選手重覆。 (六)分全國各縣/市之分區範圍如下: 北區: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基隆市、新竹市、新竹縣、宜蘭縣。 中區:臺中市、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 南區:臺南市、高雄市、嘉義市、嘉義縣、屏東縣、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 金門縣、連江縣。 (七)各區參加個人組複賽選手名額如下: 1.北區、南區: 高中男子組各13人、高中女子組各13人、 國中男子組各13人、國中女子組各13人。 2.中區: 高中男子組6人、高中女子組6人、國中男子組6人、國中女子組6人。 (八)各區參加團體組複賽球隊如下: 1.北區、南區各6隊。 2.中區4隊。 3.團體賽每隊最多報名4人,最少不得少於3人。 (九)若各項目報名參加複賽之總人/隊數不足時,得由其他分區預賽之參賽選手中 依照公平、均等原則及其參加複賽之意願,依序遞補之。 (十)103年全國中等學校撞球聯賽各組獲前4名者,若本屆仍獲選參加同項目比賽者, 為本屆比賽之當然種子隊伍/選手。 九、複賽競賽辦法: (一)報名人/隊數在8(含)人/隊以上之組別,賽制採雙敗淘汰賽制至全部賽程結束。 (二)報名人/隊數不足8人/隊之組別,賽制採單循環賽制。 (三)花式撞球9號球局數表如下: 高中男子組7局、高中女子組5局、國中男子組6局、國中女子組4局 (四)花式撞球8號球局數表如下: 高中男子組5局 (五)團體賽採打點制 - 3戰2勝,每隊3人同時開賽,局數與個人賽相同,勝2點之 隊伍為勝隊,各隊出賽名單必須填寫完整並於開賽前30分鐘提交予大會紀錄組 ,提出後不得更改。 (六)各組之5、6、7、8名須加賽。 十、競賽規則:採用WPA 8號球規則、WPA 9號球規則。 十一、獎勵: (一)各組比賽優勝前四名頒發獎盃乙座暨獎狀乙紙,5至8名頒發獎狀乙紙; 團體賽獲獎隊伍,每位選手各得獎狀乙紙。 (二)凡參加項目全部賽程中未出賽者不發給獎狀。 十二、申訴: (一)有關比賽事項之爭議,應於該項目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以書面提出申請, 不得以口頭提出,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 (二)書面申訴書應由領隊或教練簽名蓋章,向審判委員會或裁判長正式提出,並 繳交保證金伍千元,如經審判委員會認為其申訴理由未能成立時,得沒收其 保證金。 十三、比賽爭議判定: (一)規則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最終判決. (二)規則無明文規定者,由審判委員會判決之,其判為最終判決。 十四、罰則: (一)參賽選手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及已得或應得的名次,並收回已發給之獎盃、獎狀,由下一名遞補。 (二)參加團體賽之隊伍,如有選手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取消該隊之參賽 資格及已得或應得的名次,並收回已發給之獎盃、獎狀,由下一名遞補。 (三)代表隊職隊員於比賽期間,如有違背運動精神之行為,如對裁判員有不當行為 、延誤比賽、妨礙比賽,由審判委員當場給予職隊員停賽處分。 (四)參賽選手或隊伍未依規定時間內出場比賽,該場(點)比賽將以棄權論處。 (五)各參賽選手必須隨身攜帶附有可辨識之學生證 (須蓋有103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章),以供大會查驗,否則以資格不符論處。 (六)參賽選手服裝規定:各參賽選手參加比賽,必須穿著正式比賽服裝或各校校服 或各校體育運動服裝或撞球隊服,並著皮鞋或運動鞋,不得著牛仔褲、短褲或 涼鞋、拖鞋等出賽。服裝不符合規定者,予以限時改善,屆時仍無法改善者 不得出場比賽。 (七)比賽會場嚴禁吸菸,違反者一律請離開比賽現場。 十五、競賽管理: (一)由本會負責各項競賽技術工作。 (二)審判委員由本會聘請之。 (三)裁判員由本會聘請之。 十六、全國競賽使用器材: 指定球CYCLOP、指定球布YTT 十七、參賽選手請先報名參加分區預賽,入選後,再由各分區預賽承辦單位向本會報名 參加全國複賽,各分區預賽報名請洽各區承辦單位,聯絡方式如下: 北區:新北市體育總會撞球委員會-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233號2樓 總幹事 林上義 電話:(02)2283-1919、0935-242-633 中區:臺中市體育總會撞球委員會-臺中市北區學士路255號13樓 主任委員 白崇伸 電話:(04)2206-0832、0937-480-896 南區:高雄市體育總會撞球委員會-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99巷2號2樓 主任委員 李振邦 電話:(07)385-2012、0921-245-678 十八、各分區預賽舉行日期(地點): (一)北區:105年4月12日至4月15日 (集賢撞球館- 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233號2樓,電話:02-2283-1919) (二)中區:105年4月9日至4月10日 (球霸撞球休閒館- 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239號,電話:04-2298-6600) (三)南區:105年4月11日至4月14日 (高雄捷克撞球館- 高雄市三民區鼎山街566之17號地下1樓, 電話:07-395-2445) 備註:分區預賽報名請洽各區承辦人(請勿直接向本會報名) 十九、複賽比賽日期:(為入選各區代表後之比賽日期) (一)花式撞球9號球- 國中組105年5月23日、24日、25日(共3天) - 高中組105年5月25日、26日、27日(共3天) (二)花式撞球8號球- 高中組105年5月25日、26日、27日(共3天) 二十、複賽比賽地點:捷克撞球館 (高雄市三民區鼎山街566之17號地下1樓,電話:07-395-2445) 二一、複賽報到時間: 第一天上午9點報到檢錄,第二、三天依比賽場次提早30分鐘報到。 二二、賽程抽籤: (一)日期及地點:訂於105年5月3日上午10時假本會會議室舉行,不另行通知。 抽籤結果將於105年5月9日下午5:00公布於本會網站。 (二)逾時未到者,由主辦單位代抽,不得異議。 二三、領隊會議: 國中組訂於105年5月22日下午3時假比賽地點舉行領隊會議,不另行通知。 高中組訂於105年5月24日下午3時假比賽地點舉行領隊會議,不另行通知。 二四、裁判會議: 訂於105年5月22日下午6時假比賽地點召開裁判會議。 二五、複賽報名: (一)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5年4月22日下午5時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地點:中華民國撞球總會 (三)報名地址:11083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54巷1弄29號 (四)電 話:(02)2728-1993 FAX:(02)2726-1130  E-mail:bact.tw@msa.hinet.net 二六、報名費: 高中男、女組及國中男、女組個人賽暨團體賽每人皆為新台幣二百元;如未參賽 ,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報名時請另提供參賽選手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個人出生日期及身分證字號。 二七、保險相關事宜:本賽會舉辦期間場地之公共意外責任險由協辦單位辦理,參加複 賽選手之旅行平安險由主辦單位投保(投保期間:由比賽日期前1日起,至比賽日 期之隔日止),其餘與賽之各隊隊職員請務必自行辦理必要之保險;未提供個人 出生日期及身分證字號以致未能完成投保手續者,其保險事宜自行負責。 二八、本比賽洽詢電話02-2728-11003或網站www.cuesports.org.tw。 二九、本競賽規程經呈報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網址:http://goo.gl/P8dMAb -- All pass的 我們稱之為「好好老師」 開根號乘以十的那種,稱之為「好老師」 不加分,「你老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211.1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C-CDJH/M.1460468241.A.1D2.html ※ 編輯: baseball49 (111.251.211.139), 04/12/2016 21:3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