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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105年度市長盃慢速壘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增加各年齡層運動人口及推廣慢速壘球運動,並提倡國民動態休閒活動 培養國民終身運動習慣,以提昇國民生活品質,特研定本辦法。 二、指導單位: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 三、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四、承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慢速壘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 六、活動日期:105年5月28日起至105年6月26日(逢週六日)。 七、活動地點:新竹市河濱高灘地慢速壘球場。 八、活動組別:大會有權審劾更改參賽組別 1.社會甲組 2.社會乙組 3.社會丙組 4.社會清新組 5.鋁棒組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16-2018慢速壘球規則。 比賽用球:由大會提供。 比賽球棒:社會組採用木棒(禁用填充棒)。 九、參加資格:球員應經公私立綜合醫院檢查,並認可參加劇烈運動競賽者。 (有心血管疾或不適合運動者,請勿報名。)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5年5月17日止 以E-mail日期為準,需附繳費證明(掃描或照相)及完整之報名表, 始完成報名手續。 (二)費 用:1.新台幣4000元(報名費2000+保證金2000元),報名截止時報名表及 保證金未繳齊之球隊,將取消其報名資格。 2.匯款銀行:新竹第一信用合作社-營業部(130) 戶名:新竹市體育會慢速壘球委員會 帳號:00100100023337 (三)保 證 金:若未違反大會規定如棄權或未參加開幕典禮、自動棄權比賽等保證金 一律沒收外,賽後無息退還。 (四)報名方式:新竹市體育會慢速壘球委員會報名、E-mail報名。 地址:新竹市園後街一巷28號 聯絡人:范順陽 電話:0932-176-257 ※敬請球隊於報名時,利用銀行匯款或轉帳方式完成報名程序, 並將匯款or轉帳單(務必註明球隊名稱及聯絡人)掃描或照相+報名表 E-mail至[email protected]。 (五)報 名 表:1.為確保參賽隊職員安全,請各隊自行處理保險問題並請參賽之人員 填寫'出生年月日',以免個人參賽權利受損。 2.領隊、經理、教練為球員時,須登錄至球員名單, 未登錄者不得下場比賽。 十、開幕典禮:105年5月28日(星期六)上午10:00於新竹市河濱慢速壘球場舉行。 (每隊需派5員以上參加開幕以示對大會尊重,如人員不足或未參加開幕式 隊伍,本大會將沒收保證金充當本次活動經費,不得異議。) 十一、領隊會議及抽籤: (一)日期時間:105年5月20日(星期五)19:00時舉行;不另行通知。 (二)地 點:新竹市公園路295號。 (三)領隊會議結束後立即進行抽籤,未派員參加領隊會議之球隊由大會代抽, 各隊不得異議。 (四)如球隊賽程與其他盃賽衝突時,請在網站提出,會後不得異議。 十二、獎勵辦法:各組依報名隊數設冠軍、亞軍、季軍頒發獎盃。 十三、比賽附則及注意事項: (一)凡參加大會之所有球隊應遵守各項細則之規定,球隊若違反規定而利益有所損 時,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大會提出異議。 (二)除非大會另行通知,否則所有賽程及時間以大會網站公佈為準。 (三)比賽中判為『自動棄權』之球隊,強制沒收後面所有賽程,被判『褫奪』比賽 之球隊則不影響該隊後面賽程。該場並以十比零(四局)計分。 (四)比賽採七局限制,滿四局相差十分(含)以上,滿五局七分(含)以上 則提前結束比賽。 (五)比賽之時間限制:每場55分鐘(時間到不開新局),二好三壞球制(1好1壞開始) 屆時若仍未賽完,則以屆滿時間這局為最後一局。 (六)預賽採積分制,勝一場得2分、和局得1分、敗場得0分,積分相同時以︰ 1.兩隊勝負關係 2.相關球隊總失分率較少者 3.相關球隊總得分率較多者 4.商率相同時兩隊抽籤決定。 ※單淘汰賽採突破僵局制 (七局結束或時間屆滿時仍平手,則八局或時間屆滿之次局起採突破僵局) 〔以先到採用之〕一出局,前一局最後完成打擊者,加上前二棒依序佔1.2.3壘。 (七)好球帶的高度是1.82公尺以上高度不限(使用好球板)。 (八)球員跨隊比賽被查獲時,以第一場上場比賽(以大會記錄)為所有權,另所跨之 隊伍以冒名頂替,判為『褫奪比賽』。 (九)比賽球隊應於開賽卅分鐘填妥『攻守名單』,並於秩序冊中所排定之比賽時間 的前十分鐘前提交大會。 (十)有關攻守名單應注意事項: 1.填寫清楚應填寫之所有項目,教練或經理應簽名並註明球衣號碼。 2.預備球員欄應詳細填寫,否則若遇『保留比賽』而權力喪失則自行負責。 3.預備球員欄中未填寫之球員,於比賽中不得上場(或)替補其他球員。 4.人數不足,可採九人開賽辦法。(球員預備欄為空白) 5.報名時,未列於報名表中之球員欄者,比賽中不得上場比賽。若是教練或經 理兼球員,則姓名除列於教練、經理欄外,於球員欄亦應將其姓名寫上,否 則不得上場比賽。 ※違反上列3、4項則以 違規球員 判決。 (十一)所有場內球員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之(正本)備查。大會審查之證件以身分證 、健保卡、駕照、護照。【其他證件概不承認】 (十二)不得有未列於秩序冊之球員欄中球員上場比賽,若經對方抗議成立,則被判 為【褫奪比賽】。 (十三)凡對大會工作人員或裁判言語侮辱、推擠、挑釁、球隊罷賽及霸佔場地,則 該名選手或教練禁賽一場,領隊、經理、管理判出場,若經勸告仍不聽,判 該名選手及該球隊禁賽所有賽程並通知新竹縣、市各慢壘比賽主辦單位禁止 該員及該球隊參與任何比賽一年。 (十四)所有先發球員之資格問題(含跨隊、冒名頂替),(若同時報名二隊以上,以 先代表出賽之球隊為合法,嗣後代表他隊出賽,大會有權(包含裁判)主動舉 發該球員身分並判該隊奪權,且不接受雙方協議)、冒名頂替、未列於秩序 冊之球員或「背號、姓名筆誤」,任何時間被抗議,則仍應接受身份劾對, 背號錯誤經主審證實確為該球員無誤,則通知記錄組及對方球隊更正後繼續 比賽;替補球員登場時,若對方認資格有異議時,替補球員應提出身份證明 ,若無法提出身份證明則該球員須判退場;該隊球員若無法湊足比賽人數, 則判定『褫奪比賽』,該場比賽成績以10:0(四局)計。 ※(依據事實認定為跨隊、冒名頂替之球員,將通告新竹縣、市各慢壘比賽主辦單 位禁止該員參與任何比賽一年之處分,並且公告於網站上) (十五)背號筆誤,只要球員當場提出身分證明︰ 1.經裁判證實確為該球員無誤,則通知記錄組更正背號後繼續比賽。 2.倘若該球員無法提出身分證明,則裁判應即判定該錯誤球隊為比賽 『失格』、『褫奪比賽』。 (十六)球員服裝之規定: 1.應穿著同款式之球衣、球褲及球帽,球衣胸前應有隊名、背後應有背號, 背號之每一數字至少十五公分高度,不得臨時手寫或浮貼上去。 2.經理、教練、壘指導員亦應穿著同款式之球衣,方得上場執行職務。 十四、書面抗議: 比賽中以裁判最後判決為終結,不得異議。對該判決若有質疑,應於比 賽結束後半小時內提出『書面抗議』。 作業方式:填寫抗議書、領隊簽名連同保證金伍仟元向大會仲裁委員會提出。 仲裁委員會接獲該書面抗議後,召開會議討論,然後對該抗議作出最後 之判決及處置,如認為其抗議無效,得沒收其保證金。 十五、擊球員不可甩棒,因甩棒每場第二人次(含)以後,將被判決出局。 若因球審視為有故意之嫌或暴力傾向,則不受初次犯規之限制, 可直接判決驅逐出場。 十六、除正常暫停外,其他任何暫停主審均會告知記錄組計時,在恢復比賽時立即通知記 錄組及雙方球隊。 十七、距離本壘板前15英呎或4.5公尺,本壘與三壘的連接線在15應呎或4.5公尺劃一垂直 白線,凡三壘跑壘員往本壘進佔時,若已通過(含踏觸)白線時就不得返回三壘壘包 ,必須強迫進佔本壘(若未踏觸白線或界外延伸連線時不在此限)。此時守備方,持 球(用身體任一部份或手套)碰觸好壘板即裁決跑壘員封殺出局,跑壘員應避免與防 守方球員發生碰撞(如被裁判認定為故意行為則判該員出局),其狀況(如未通過或 踏觸白線前之夾殺、死球進壘、正常跑壘跌倒爬起及其他狀況),則不受此條文之 4.5公尺白線之限制。(本條文屬於立即裁決) 十八、本次比賽使用安全頭盔制: 1.比賽球隊應自行準備雙耳之安全頭盔。 2.擊球員未戴安全頭盔進入擊球區準備擊球,投手投出球後,擊球員被判出局。 3.擊球員或跑壘員因違反規則,球員判其出局且不受舉發時機之限制(但需該球員 在場上),其他攻守仍屬有效。 4.擊球員或跑壘員,跑壘中故意拋掉頭盔時,將判其出局。 十九、以上各項決議經領隊會議通過實行,請各球員球隊確實遵守。 二十、遇有本規程未定事宜依據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13~2015慢速壘球規則為準。 二十一、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定之。 二十二、比賽期間,風雨無阻,但若特殊情形,無法判斷比賽是否如期進行時, 請向下列人員確認: 總幹事 范順陽 0932-176-257 、 競賽組長 陳嘉輝 0935-260-256 或上網新竹市慢壘委員會 http://slowpitch.hw-pc.com/hcc/ 查詢。 網址:http://goo.gl/q3rK4B -- All pass的 我們稱之為「好好老師」 開根號乘以十的那種,稱之為「好老師」 不加分,「你老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173.10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C-CDJH/M.1461606428.A.CD7.html baseball49:轉錄至看板 Hsinchu 04/26 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