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ultian: 原本四個港漫板都從 卡漫港漫小組 > 漫畫出版社、工作室 06/28 10:39
→ Bultian: 還不如原本的分類更清楚...這樣搬遷有什麽意義嗎?=_=" 06/28 10:40
推 monmo: 小組長意思是現在沒辦法負擔各國分類的方式 所以我就退而求 06/28 12:39
→ monmo: 其次 讓原本相關版能在同一區被找到 至少實務上使用方便 06/28 12:39
→ monmo: 不過我也建議小組長 能夠說明一下為什麼無法照原本分類方式 06/28 12:40
→ monmo: 因為確實引發許多討論跟不解 麻煩了 感謝! 06/28 12:40
好的,這部分出自於現行站台的板務部制度。
原先卡漫群組的分類下,必須要有對應足額的組長人數,大概需要 10 位左右吧。
但實務上不可能有這麼多人願意當組長的,
連最熱門最多人的群組,長時間公告徵求了三年四年,徵不滿就是徵不滿。
更何況是卡漫這個群組呢?
從制度導入 2005 以來 12 年卡漫只出過不到 10 位組長,
自然是沒那個餘力維持這麼多組別的。
未來等板務站長許可,也可望導入一些制度讓原本的組別有機會重設立出來,
但會需要有人願意出任組長一職並積極經營該組別的發展。
※ 編輯: yogira (114.34.133.1), 06/28/2017 13:34:19
推 XSZX: 知過能改,善莫大焉!給你推! 06/28 14:45
推 XSZX: 其實有說明,讓人知道你們的難處的話,反彈就不會那麼大了.. 06/28 14:48
→ XSZX: .^^" 06/28 14:48
推 outsmart33: 多人的群組事情也多,所以也會比較忙碌吧 06/28 15:43
→ yogira: 移動完畢。 07/02 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