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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拜六、日我們公司算假日出勤,有給兩倍薪資。 無法出勤者則算排休,不扣薪。 昨天禮拜六因為生病,打給主管報備要請假休息, 卻被告知禮拜一上班要帶就醫證明,否則以曠工論。 當下覺得無言... 想請問一下若被記曠工,是否有違反勞基法? ( 早在打給主管前,已經去診所就診了,也有就醫證明, 但是聽到主管這樣的回應,真的有點不爽。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147.1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424000296.A.0BB.html
king142301: 記得假日上班非正常上班日,未到是不能給予曠職的! 02/18 01:05
king142301: 提供證明依公司規定如有需要還是得提供 02/18 01:05
hsuan1980: 如果違法你敢檢舉嗎? 03/28 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