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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各位大家好 今天聽一個在微軟工作的朋友講了一個狀況 她在微軟工作了4年 是透過104人力銀行一年一聘的 今年因部門改組,被通知明年不再續約 104的人跟她說要她決定選擇自願離職,或者非自願離職 兩者的差別是:非自願離職可領遣散費及非自願離職證明,但會有被解雇的記錄 自願離職什麼都領不到,但不會有任何記錄 我朋友一聽就擔心,104所謂"被解雇的紀錄"會影響到自己找下一份工作 但我個人聽起來,覺得這個說詞是為了省一筆遣散費的操作手法 想在這邊問問大家的經驗,這樣的說詞合理嗎? 被資遣的紀錄,真的會影響下一份工作的機會嗎? 公司真的會去查詢面試員工的資遣記錄嗎?(又要如何查詢呢?) 又或者資訊業的工會或共同組織會有這樣的資料嗎? 總之,我個人認為,自己的權益,應該盡量爭取 這個case也提供給大家參考討論看看囉 謝謝大家看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51.19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432537710.A.50D.html
febjoy: 建議選非自願離職,人資在面試時明瞭是部門改組原因就不會 05/29 12:55
febjoy: 有問題,而且資遣費也是一種生活補助~ 05/29 12:55
febjoy: 至於資遣費的金額說實話不會太高,一年0.5個基數 05/29 12:56
febjoy: 以工作四年來說,就是2個月的薪水(如果有加班費等會比較高 05/29 12:56
timamei: 根本無法去查資遣紀錄啊 06/27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