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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在前公司非自願離職後直接5月就在目前的公司上班(前公司有開給我非自願離職 ,但我沒使用到...) 但因目前有其他計畫想要辭職了, 不知道若我前公司「願意」幫我當日加退保讓我在勞保投保有紀錄,且開給我非自願離職 證明,這樣我還剛可以申請失業給付嗎? 我好後悔當初怎沒去申請失業給付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31.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435422281.A.625.html
shadow0828: 不能喔 因為你已經再就業14天以上....... 那張非自願 06/28 09:57
shadow0828: 理論上應該已經無效 06/28 09:57
shadow0828: 如果是14天內在新服務單位離開的話 舊的就可以申請 06/28 09:58
photopower: 正解 06/28 11:08
sachiho: 申請提早就業補助津貼,不過好像也要蠻三個月。 06/30 12:56
bluesad: 但原po沒有先去做非自願的認定耶.... 07/02 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