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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po ============== 各位人資先進大家好 我是剛上班滿一個月的菜鳥人資 今天老闆跟我說行政人員從今天開始改為責任制 周一到周五晚上加班不給加班費也不採計補休 周六日加班才算補休 之前累計的補休時數要在今年底以前強迫休完 這很明顯是違法的事情 原本的策略是想把老闆的方案和勞基法的方案對照 再生出一個折衷的方案讓老闆簽字 但他聽不進去 請問要怎麼應對才能保障同事們及自己的權益 又不至於被老闆火掉呢QQ 我還想要累計年資 還不到翻臉走人的地步啊... 請各位前輩指點迷津 先謝謝大家了<(_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5.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437396637.A.88D.html
springmay: 既然老闆都知道違法,那為啥不走呢?相信我,這只是起 07/20 21:58
springmay: 頭而已,這種老闆一定還有後續 07/20 21:58
x84dj94: 可是她沒有人資的經驗 工作不好找所以不敢走 07/20 22:02
shadow0828: 1.吞下去 2.不幹 3. 承2.並檢舉 .... 07/20 22:42
postmaster00: 菜鳥幹嘛不走 07/21 08:48
angel7219: 我的建議是吞下去= =,現在HR工作真的不好找 07/21 09:13
TWkiller: 時機歹歹,頭路難找 07/21 10:59
photopower: 走人啊怕屁喔走了再檢舉他 07/21 11:37
ericroom: 不願意那離職就好 07/21 15:43
jtta: 無論如何先留證據吧....保護自己,很重要。 07/22 16:17
suncharlotte: 你以後會黑掉 07/22 23:42
suncharlotte: 除非你能接受跟同事們保持表面關係 07/22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