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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大家好,小弟第一次在本版發問想尋求大家的解答,小弟在目前公司工作已四個 月有餘,當初面試時說前三個月是領試用期薪水,那過後就是領正職薪,那小弟我已在七 月初領了第三次薪水了,那在排除任何問題之下,我第四次領薪水應該就是領正職薪水了 ,這樣的邏輯應該是沒錯吧?想請教這樣是對的還是我這個月還是仍領試用期薪水呢?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209.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438447743.A.709.html
Eileenso: 你的上班日?公司薪水區間?發薪日?說清楚一點比較好喔~~08/02 13:56
4/1日上班,每個月五號領薪水 ※ 編輯: a09619508 (223.137.91.8), 08/02/2015 14:33:55
Eileenso: 理論上會是正職薪水,但還是去問一下主管你是否有轉正比 08/03 14:17
Eileenso: 較準......大家都走默默路線很容易會有誤會的 08/03 14:18
ericroom: 直接問負責算薪資的同仁不就行了嗎 08/03 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