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arry06: 沒有08/09 14:16
很多公司是以1月1日到12月31日,為年度單位,所以是依照比例給,如果任職滿一年或是
3年以後離職,這
樣特休要怎算
※ 編輯: banana321 (111.83.120.169), 08/09/2015 14:43:56
※ 編輯: banana321 (111.83.120.169), 08/09/2015 14:46:35
推 kshsbug: 如果是公開文件或在訓練時已說明,追回應該是違法08/09 19:43
推 kshsbug: 但如果有說明未滿ㄧ年的追回規則,則不違法08/09 19:44
其實有在招募網站,公司網頁,公司年報,說新進人員有優於勞基法10天特休(按照比例)
,可是報到沒有說任職未滿一年需追回,很多人未滿一年離職時被追回特休,這樣根本沒
有優於勞基法啊,所以問問看大家意見
※ 編輯: banana321 (111.83.179.177), 08/10/2015 08:23:57
推 CotaNi: 你可以看看員工守則是否有相關規範 08/10 11:39
員工守則沒有寫到,這部分
※ 編輯: banana321 (111.83.179.177), 08/10/2015 12:37:06
→ rannin: 沒有優於也沒有少於,不違法,觀感問題 by勞委會服役經驗08/20 22:12
好像是沒錯,如果要回根本沒優於勞基法,只是觀感不佳,那如果任職滿1年以上,如果
依照比例,中途離職,如果公司又要回之前的,就是違法吧
※ 編輯: banana321 (111.83.205.206), 08/21/2015 1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