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R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小弟 拿到一個新的offer 報到日期是 4/11 號 於是我 3/16向老闆提出離職申請 ,年資一年以上,查過勞基法是20天前宣告 昨日老闆約談我 ,說公司的規定是一個月前宣告 ,說一堆 XXXXX 我想請問大家,老闆如果不願意讓我準時走 ,不給我離職證明及健保轉出單 我該如何是好,新公司報到必繳文件...... 還有一個問題是 4/11是新公司報到,勞健保部分是4月份新公司加保就好嗎? 還是兩邊都要加保呢? 我擔心舊公司會一堆名目扣錢,之前同事離職就發生這種狀況 麻請大家解惑了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42.67.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458868716.A.B90.html
abby5376: 依勞基法20天即可,記得要辦理公司的離職程序,避免反咬 03/25 17:56
abby5376: 你曠職,如果公司堅持不讓,可向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健保 03/25 17:56
abby5376: 原公司退保後至新公司加保就好,原公司不收四月保費, 03/25 17:56
abby5376: 至新公司繳納保費就好,另外要注意投保日期銜接! 03/25 17:56
love771116: 謝謝您的解答 03/28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