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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負責人的老婆 (即老闆娘) 之前選擇舊制, 現因符合舊制勞工退休資格,被勞工局要求提撥足額退休準備金至台銀專戶, 如她從公司先辦理退休,一個月之後再加保回原公司, 請問合法嗎?會被勞工局罰款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234.1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460624814.A.967.html
george31708: 不用辦退休阿!離職就好了。老闆娘也不會自己要求退 04/17 20:55
george31708: 休金。按法令自願離職本來也就不用付。 04/17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