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kyhomeer: 對員工好一些就用全薪算~ 08/17 22:58
推 kshsbug: 請見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0條 不包含在工資計算的項目 08/18 09:05
→ kshsbug: 這一條所列的項目才不用列在加班費計算基準 08/18 09:06
→ kshsbug: 但現行勞檢的標準還是會用實際發放的方式和目的來判斷 08/18 09:07
推 mddc62: 推樓上,基本上只要是當月勞務所得都要當基準 08/20 10:54
推 ericroom: 全薪,記得勞保局網站就有說明了 08/20 21:19
推 startbucks: 全薪,但是要排除"非經常性"且"非勞務對價性"項目 08/21 11:00
推 startbucks: 非勞務提供但經常性 就必須要提出相關實施辦法 08/21 11:02
→ startbucks: 細節勞基法都有寫,可以在去研讀 08/21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