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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小弟任職於現任公司滿四年,近期公司要將中心與部門切出去成立新的公司, 因為小弟我之前有簽下久任獎金未滿期限,最後公司給的選擇只有兩選一 (1) 原公司的條件直接轉移至新公司 (2) 選擇資遣費 若小弟想選擇(2),這樣久任獎金是否需要歸還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5.202.1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472308158.A.5B9.html
shadow0828: 一次性給予嗎?如果是的話應該會按比例歸還 08/28 02:11
k2872869: 獎金分兩次給予,小弟前陣子已拿第二次 08/28 03:57
k2872869: 但是期限還有半年多,按比例歸還只還1/4? 08/28 03:58
kshsbug: 要看辦法內容而定 請先洽貴公司人資 08/28 19:31
kshsbug: 如果是按照在職比例返還 照你寫的已做規定年限的3/4左右 08/28 19:33
kshsbug: 那可能只需要歸還1/4 但各家公司規定不一 建議先確認 08/28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