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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大大,本公司今日發布公告,告知全體營運部同仁,今年每月休假天數更改為 9天,將全年休假天數平均攤提到每個月,這樣的做法是合法嗎?那這樣的天數是合理嗎 ? 另外想請問,因為我們是餐飲外帶店,上班是以排班制度,故而每月是以總時數做結算, 我們的應上時數正確應該是怎麼算法?因為到目前為止今年度應上時數未出,但以公司解 釋卻又不是31(30)天-9天*8小時=應上時數,我們遠超過這個數字。 還請各位了解的人教教我,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5.24.1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483630530.A.5DF.html
lovelyu: 今年總休假日數應為117日~少於就是違法 01/06 12:04
fool66: 感覺是三井? 01/08 19:04
sjulie: 不是耶!我們只是小小的集團,剛剛起步而已,不是什麼大 01/08 22:40
sjulie: 公司 01/08 22:40
shanger: 勞資協商 總上班天數*8與當年度計算相減 01/13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