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etsu999: 如果他負責的部份有造成公司損失可以搜證走法律,往好 02/07 12:58
→ ketsu999: 的想至少他離職三天就可以退保了也不用給資遣費 02/07 12:58
推 elverano: 當成曠職三日然後退保。如果因為他惡意離職未告知導致 02/07 13:30
→ elverano: 公司損失,公司到時可以以存證信函通知,之後你們列出因 02/07 13:30
→ elverano: 為他的離職造成額外增加的費用,提告求償損失金額。相信 02/07 13:30
→ elverano: 提告下去他也是夠忙的。因為很多員工就是投機取巧擺明你 02/07 13:30
→ elverano: 奈何不了我。 02/07 13:30
→ elverano: 額外增加的費用光是人事成本就夠高了 02/07 13:31
感謝樓上兩位的分享
結果昨天PO文後就接到電話說那他明天要來上班 說想要做到月底...
我們猜測可能是暫時找不到工作
雖然我們是只希望他交接完就走
但礙於勞基法還是要讓他來上班 只能希望剩下的日子別擺爛了
※ 編輯: frenchkitty (1.172.93.159), 02/08/2017 12:06:12
推 elverano: 到月底之中請你們就多留意了,還有一定要先給他簽離職 02/09 00:26
→ elverano: 單,不要搞到他又要拿翹。中間沒上班的就直接算曠職, 02/09 00:26
→ elverano: 累積六天就直接再見 02/09 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