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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後去申請自願離職津貼,但是如果過沒幾天你面試的工作已經 通知你要你大概過一個月後去報到,那請問這樣會申請的過嗎?因為這段時間等於是沒有 工作的狀態。 想請問這樣非自願離職津貼申請會過嗎?還是說勞工局會要你直接六月去上班? 還有請問各位人資主管或人資部門的各位(當你錄取了新開幕的飯店與老牌飯店)要選 擇哪一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4.172.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494002530.A.D47.html
ketsu999: 你要申請的應該是失業給付,是不影響申請,只是差在有 05/06 13:29
ketsu999: 條件限制,不知道你符不符合而已 05/06 13:29
ketsu999: 至於要去那間上班,我想你應該自己作主 05/06 13:31
johnsport: 建議你工作的選擇,以未來發展性及公司的穩定性為考量 05/08 00:55
fred0510: 一間是亞都,一間是凱撒(新品牌 在萬華) 05/08 14:13
pttblackcat: 提早找到工作還是會有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喔~ 05/18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