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etsu999: 不用 06/01 22:21
→ workforce: 可參考以上新聞,勞動部的解釋是不用發加班費無誤 06/01 23:10
推 noxwhere: 要吧,如果是約定六日是例假日及休息日,那少一天去哪了 06/02 20:36
→ noxwhere: ?我們是直接讓6/1到職的人6/3放假 06/02 20:36
→ noxwhere: wohrlaw.blogspot.tw/2017/05/201763.html?m=1 06/02 20:37
推 sana1204: 我們公司也是6/1到職的員工,6/3不用補假喔 06/02 20:38
推 f8922090: 我們是依照人事行政總處公布的行事曆上班,勞工多一天51 06/03 12:01
→ f8922090: 勞動節,主管問過了~6/1報到的.6/3上班且無加班費 06/03 12:03
→ f8922090: 不過如果是那種排班人員又不一樣囉 06/03 12:04
→ SamLee1: 我蠻好奇的是…如果今天有6/1報到,他來反應各位怎麼回? 06/03 12:07
→ SamLee1: 回:主管機關的意思就是這樣嗎? 06/03 12:08
推 ketsu999: 這樣說好了:六/ㄧ才到職的員工在五月份無提供勞務,既 06/03 13:35
→ ketsu999: 使六月一號至三號上班也有得到四號一天休假;而後五號開 06/03 13:35
→ ketsu999: 始正常上班及休假並不違反原則。 06/03 13:35
推 ketsu999: 三號那天的薪資只需正常發放,不用給加班費 06/03 13:36
→ SamLee1: 既然五月無提供勞務,那六月又要補彈性假日的勞務 06/03 15:53
→ SamLee1: 先說…我的發言只是純粹想知道各位遇到會如何應對,來參 06/03 15:53
→ SamLee1: 考作為未來應對的依據 06/03 15:54
推 ketsu999: 三號來上班也是有薪資的阿,不是嗎?新進人員不想來就 06/03 17:18
→ ketsu999: 請事假就可以解決了 06/03 17:18
推 workforce: 應對方式很簡單,上班首週工時未達法定工時單週40小時 06/04 19:38
→ workforce: ,所以只給一個例假(週日)並無違法,也沒有休息日出 06/04 19:38
→ workforce: 勤的問題 06/04 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