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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不好意思,因為第一次發生這樣的狀況,需要跟大家請教。 公司一位同仁因工作狀況被投訴多次,跟他討論後, 希望他能改善或是考慮是否適任問題,結果他決定想先離職, 一方面倦怠;一方面身體狀況不佳需要調養,但想請我們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讓他有時間能先養好身體再覓職。 想請教的是,這樣的狀況雇主能基於人情幫他開立嗎? 因為這員工我們很想幫忙他。 - 雇主不支付資遣,因為是他自行決定要離開;但本月薪資會多發給他補貼, 這樣是否合法? - 雇主開立非自願離職會有任何不良紀錄嗎? 或需要跟任何單位報備? - 非自願離職證明上,需要特別注意列出那些條文自保嗎? 或其他注意事項? 先謝謝大家的幫忙回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81.18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498210344.A.307.html
ne1126: 基本上 開非自願離職證明就算資遣 需要支付資遣費 員工也 06/23 18:07
ne1126: 可拿該證明去申請失業補助 資遣需向勞工局通報 06/23 18:07
f73718: 回頭告公司非法解僱,建議不要 06/23 18:22
junliangx: 千萬不要!因為這就是資遣~不給資遣費後續有得玩~~ 06/23 21:57
stoorz: 這是偽造文書,公司會有風險 06/24 00:39
cin0523: 不要!後續爭議超多 06/28 22:47
glcohol: 建議不要,就事實辦較妥,恐成為其他員工仿效 06/29 18:42
h4g4u3y7: 非自願離職是員工因勞基法11.12.13但.20之事由而受解雇 07/02 16:51
h4g4u3y7: ,所以沒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不要開哦…過去有員工反咬的案 07/02 16:51
h4g4u3y7: 例 07/02 16:51
h4g4u3y7: 抱歉沒有12條 多打的 07/02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