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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第一次在板上發文詢問,以下是我所遇到的問題: 最近我同事要離職了,原因是因為公司業務擴大、加在他身上的工作量增大讓他不堪負荷 但是跟公司談薪水、或者要求增加人手卻被敷衍過去 所以他私底下跟我說他準備離職,讓我很緊張 因為過去,他這個職位的流動率就很高,若有離職無法馬上找到交接的人手,就是我要承接他的職務。 (這個職位是做美工的,而我是會修圖的開發,有些工作只能由我來代理,這我也認了) 但同時也有一些行政雜事,過去其他部門都很理所當然的丟到我手上, 說「以前是美工在弄的,所以沒有美工人員了你要做」 即使我直接或委婉拒絕,其他部門也會向老闆抱怨我不願意幫忙,造成我的困擾 (以上是過去發生的狀況,業務人員總是比較得寵,所以報告給老闆後都是我吃虧) 想請教大家,是否有任何勞基法的規定,可以讓我更名正言順地拒絕非我職責的工作? 若老闆強迫一定要我完全承擔同事的工作,是否可以解釋為僱主破壞勞動契約,而要求資遣呢? (其實我也想走人了啦,就差在擔心無法馬上找到工作維持收入,希望能利用一些狀況被資遣, 得到法定的預告期、謀職假、資遣費) 或者如果有其他建議的應對方法,也請提供給我~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128.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502975783.A.F2C.html
ketsu999: 可能要先證明這些非妳職責內的工作,妳可以先找主管或 08/18 12:36
ketsu999: 老闆表明妳的立場,說清楚不願意承接的理由,再來看結果 08/18 12:36
ketsu999: 比較好。 08/18 12:36
ketsu999: 因為單就看妳內文,可能會誤會妳已經不想解決工作上的 08/18 12:39
ketsu999: 事,而是只想離職而得到勞基法上的保障? 08/18 12:39
thank290: 借問:如果我是同事的職務代理人,我可以拒絕代理她半年 08/18 17:39
thank290: 的工作嗎?半年的負擔太大了。 08/18 17:39
Eileenso: 沒什麼事是不可以的,講話要藝術好好講,可以分攤給大家平 08/18 22:45
Eileenso: 均 08/18 22:45
ketsu999: T大:若直接說拒絕,也要請妳先想一個老闆不會生氣的理 08/19 13:08
ketsu999: 由,或多找一個人分攤代理事務或能幫想出解決方式會比 08/19 13:09
ketsu999: 較好吧?畢竟沒人會想多承擔工作的 08/19 13:09
tabbyvivi: 拿出當初的JD嚴正拒絕,但會被黑掉 09/02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