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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錄自新聞,裡面指出這次修法後,人事管理工作方面可能會延伸的4項問題 尤其第三和第四項對HR應該是最困擾的(哭) 貼上來供大家參考~內容有違反版規的話請告知,我會馬上刪文 問題一:小心加班工時爆表 本次修法放寬每月加班時數上限,經法定程序取得資格之企業須注意每月加班時數不逾54 小時,及每3個月不超過138小時,企業應做好分配規劃。運輸、製造、服務業排班尤複雜 ,產線或門市主管須熟悉法規並緊盯班表。 問題二:注意 14休4、輪班間隔8小時限制 修法後,經法定程序取得資格之企業,可有條件調整員工例假日和輪班間隔至8小時,管 理者須即時監控排班狀況。若有員工臨時調班或代班,人工排班易混亂且人為檢查不易馬 上發現問題。服務、傳產、營造、醫療照護等排班間隔較密集或複雜的產業,更應隨時檢 查班表確保合法。 問題三:別搞混特休費用 特休協商遞延一年後,若未休畢需折算工資。須將未遞延天數、遞延天數跟新年度特休天 數分開計算,若區分不易恐造成錯誤、陷違法危機。(對於企業的人事管理作業有不小的 影響) 問題四:加班換補休,費用計算令人頭痛 這項應該是最須關注的問題。 新勞基法第32條之1規定,員工加班若選擇補休,期限到期或契約終止時,未休完時數應 依加班當日的計算標準折算成工資。因此如何追溯至當時費率來正確計算費用,若無合適 系統輔助,將是人資和管理者的一大困擾。(而這也是大多臺灣企業都可能面臨的問題) 原文出處:https://lihi.cc/OEyw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124.2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517918957.A.6F4.html ※ 編輯: linlingreen (118.165.124.239), 02/06/2018 20:10:10 ※ 編輯: linlingreen (118.165.124.239), 02/06/2018 20:10:38
spiritia: 感謝分享 02/11 21:38
linlingreen: 哈不會~希望有幫助,之後會盡量多分享有幫助的資訊 02/11 23:44
dayend: 第四個問題"三個月結算一次"的規則正在送審中。 02/14 19:43
dayend: 但仍未聽到關於追溯費率方面的說法。覺得政府在協賣HR軟體 02/14 19:46
dayend: 最新消息,勞動部推翻三個多月結算,定為年度結算。這如果 02/15 09:41
dayend: 跨越年度調薪週期,為了好做事,會不會乾脆少調薪?值得觀 02/15 09:41
dayend: 察,哈哈哈哈~ 02/15 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