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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大家好 最近公司遇到一個情況 有一位服務兩年多的同事禮拜三5/23要提離職 正常來講是20天前告知,所以6/12走人 可是問題來了 他6/4~6/8要教召,四月底就請這五天公假了 然後,他還有八天的特休... 所以這八天如果全部放,加上六日,再加上教召的公假,他等於是從5/24放到6/11,然後 6/12回來做一天就離開公司了? 這樣放有沒有什麼問題? 因為等於只有一天交接。 抱歉手機排版可能會不太整齊 感謝各位的解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48.6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526916088.A.050.html
tsuyokiss: 特休跟同仁商議以現金補償呢?? 05/22 00:01
Franks123: 基本沒什麼問題,怕交接不及,特休可換代金 05/22 01:51
Franks123: 5/23已提,應該可以先進行交接吧,如果怕來不及! 05/22 01:52
avip: 預告期其實並非約束員工 05/22 06:40
spirit119: 當然沒問題,又不能阻止讓員工不去教召… 05/22 07:39
paso78: 那如果員工如果堅持想放特休呢? 05/22 08:19
paso78: 多打一個如果 05/22 08:20
tsuyokiss: 同仁的做法完全合理,預告期能規範的也僅限如此了,只 05/22 09:07
tsuyokiss: 能動之以情了 05/22 09:07
paso78: 所以這種情況公司應該可以讓他幾天特休變錢,而不是讓他 05/22 12:33
paso78: 全部放掉吧? 05/22 12:33
Franks123: 基本上員工要同意,不要為了這小事讓公司名聲臭了 05/22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