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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某地工作了16天只休一天 薪資收到的是 月薪÷30×16 我打電話去爭取休假未給要求加班費 資方也才補一天的加班費 理由是變形工時所以只需要給我兩天休假 另外兩天是在月底我沒有休到所以不用給加班費 請問這合理嗎? 打市民專線勞動部有人說違法有人又說合法 只能上來求各位協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228.1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530795003.A.15B.html ※ 編輯: onijima (117.56.228.103), 07/05/2018 20:50:54
lance7483: 你的班表沒出來,你的薪資結構不清楚,當然得到的答案 07/08 11:49
lance7483: 不同 07/08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