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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ydaycity (阿怪)》之銘言: : 請問我的班表今天是14點上班,下班時間是22點30半。 : 明天上班時間是早上9點,只有休息10個半小時,就要上班,這樣有違反勞基法嗎? : 先謝謝各位答覆了 勞動基準法 第 34 條 勞工工作採輪班制者,其工作班次,每週更換一次。但經勞工同意者不在此限。 依前項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之休息時間。 但因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得變更休息時間不少於連續小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232.1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548952869.A.BF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