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R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onijima (jin)》之銘言: : ※ 引述《onijima (jin)》之銘言: : : 我一直以為公司扣了勞健保費 : : 就等於公司已經繳了我的健保費 : : 結果是最不滿一個月要自負 : : 而如果公司扣了要去和公司拿回扣款 : : 但現在我只有勞保投保紀錄 : : 以及薪資匯款証明 : : 請問還有機會拿回來健保費嗎? : : 好幾家加起來應該上千元了 : 因為新法105年後出勤記錄需要保留5年 : 請問可以用這理由要求以前的公司需出示出勤和薪資明細 : 否則全額退我一個月的保費嗎? 「要求公司出是出勤和薪資明細」跟「全額退你一個月保費」是無關的兩件事。 1.如果員工要求出勤與薪資明細,公司本來就應該給你,那是法規指出「雇主 不得拒絕提供」給員工的項目。 2.你的保費能不能退,建議你自己先搞清楚你是不是能退對象,否則你只會反 覆誤解職場對你不友善。 容我舉例說明:(勞保我不說,因為你說你的公司有幫你保,只說健保。) 健保並沒有依上班比例計算問題,統一收一個月, 但如果你的離職日(也就是退保日)不是在每個月的最後一天, 那麼公司不會被收健保費,這個時候公司就應該要退你預扣的健 保費自付額。        但如果你在月底最後一天才退保,那麼公司是足月幫你付了健保 費,扣掉你的健保自付額則是很合理也合法的事。 所以如果妳四月初入職,四月有30天,你四月二十八離職, 公司不需要幫你付四月健保費,如果還是扣了你的自付額,就可 以跟公司追討。 但如果你三月入職,四月三十號離職(四月的最後一天),公司仍 依法需要幫你繳付三月和四月的健保費,你也應該負擔這兩個月 的自付額。不會有追討問題。 當然, 如果你發現你的前公司根本沒幫你保健保,那麼除了離職當月可 能有是不是足月離職而有需不需要投保釐清之外,其他足月上班 月份你都可以追討。(也可以檢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224.2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556421782.A.B9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