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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詢問板上前輩想法和意見 我目前是做滿一年了,特休還有六天未休 大概10月底提離職(因為知道自己的職位很不好找人) 今天早上小主管找我們談話,說昨天老闆晚上告知他請他今天跟預計這個月要離職的同事 詢問是否可以做到週五就好 一開始講好到月底 覺得有種有人交接沒利用價值被踢開的感覺 不懂老闆在想什麼 同事說想省幾天薪水,但這個是合法的嗎?我可以要求非自願離職嗎 那若是到週五是否就是投保日就到週五退保,之後健保月底要自己付? 想請問個位人資大大,我可以怎麼跟老闆談對我來說比較有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32.1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577156339.A.E20.html
minniegc: 就照法規阿,說你自願離職的最後上班日是12/31,如果公 12/24 11:06
minniegc: 司要提早就必須走資遣,看他們怎麼選 12/24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