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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現任公司總總不公平原因 讓我不得不直接曠職離職 原本想忍忍 但持續的找麻煩 又是那種無法申訴的麻煩 (申訴了只能得更多麻煩) 我目前是還沒找到工作 直接準備曠職三日 交接事項我已經私下跟其他員工交接完畢 (只是一般員工,不是管理職所以交接事項並不複雜) 想問各位 我曠職是不用再去辦離職 但「勞健保轉出單」是否一定要到公司申請? 還是我可以到勞保局申請就可? 因為真的不想再回去公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6.129.17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585793039.A.BAD.html
ARUFOREVER: 你曠職3天後,第四天,公司能直接資遣,不給資遣費,04/03 07:40
ARUFOREVER: 然後轉出你的勞健保。04/03 07:40
ARUFOREVER: 勞檢保轉出單是指勞保明細嗎?勞保局申請即可04/03 07:43
謝謝你!不要資遣費沒關係! 只希望能離開! 謝謝幫我解答!! ※ 編輯: t2f2s0 (218.166.2.121 臺灣), 04/03/2020 14:15:43
bear58: push 04/06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