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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A公司已工作三年。 是約聘職 半年續約一次 (人資表示 雖約聘但仍比照正職員工) 前陣子發現已懷孕 預產期於12月中 但下次續約是在10月底要續簽 降是否有產假? 公司會不會因為懷孕員工而不有續聘的打算?! 會建議哪時和公司說明狀況比較好? 擔心工作不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04.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590843276.A.9E2.html
mikeyben: 很有可能不續聘耶拍拍 06/01 00:56
pig8167: 有可能不續約,但這家公司有濫用約聘制的嫌疑(勞基法第九 06/01 09:10
pig8167: 條),所以你們可以主張這其實是不定期契約,然後讓公部門 06/01 09:10
pig8167: 介入,但要先做好功課並做好長期抗爭的準備。 06/01 09:10
mm0107386: 這是不定期契約,如果因為請產假或者育嬰假被解聘,請 06/01 20:28
mm0107386: 勇敢的爭取妳的工作權 06/01 20:28
mm0107386: 因為是不定期契約,如果公司因為此事由解聘,還有性平 06/01 20:29
mm0107386: 法的問題 06/01 20:29
mm0107386: 做好走勞工局跟性平會的準備吧 06/01 20:33
LinDai: 先看你的定期契約是否有符合勞基法第9條吧 06/02 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