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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根據我的認知只有彈性工時(算月總時數的)才可以連上12天不給休息日加班費是 嗎? 因為公司最近更改規定每天固定八小,但在那之後還是會連上六天以上可是沒有加班費, 感覺不太合理,而且以7休2、14休4、28休8來看,公司第一個沒有告訴員工起始日,第二 是我也沒有符合任何一個休假標準,想問有沒有人了解的可以跟我說說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3.227.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600716779.A.913.html
chuangs: 兩週四週八週變形工時有規範適用產業,變更也要開勞資會09/22 09:12
chuangs: 議09/22 09:12
chuangs: 如果是兩週變形,做10休4,多做1~2天就要付休息日加班費09/22 09:13
chuangs: ,最多可以連續上6天班09/22 09:13
chuangs: 可google變形工時,很多資訊可以參考09/22 09:16
我有搜尋 但看完不太確定是否有違反所以上來問問,投訴勞工局表示要向工作當地勞工 局投訴,我是被當皮球踢了呀! 另外公司從來沒召開過勞資會議這方面也可以檢舉對嗎 ? ※ 編輯: mosquito1230 (39.9.33.14 臺灣), 09/23/2020 01:12:09
stoorz: 你應該向自己工作地的勞工局投訴沒錯啊,怎麼會是被當皮球 09/23 14:14
stoorz: 踢...難道台北市的勞工局可以管台南市的雇主嗎? 09/23 14:15
stoorz: 如果公司沒有召開勞資會議,可以向你工作地當地縣市的勞工 09/23 14:16
stoorz: 局檢舉 09/23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