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zman1018z (冷漠的旁觀)
看板HRM
標題[問題] 平日加班4小時上限問題
時間Tue Nov 17 17:31:46 2020
我的上班時間為09:00~18:00
如果今天有一個case需要加班,
(有我跟A同事兩位)
老闆要求A的上班時間為
09:00~22:00(加班4小時)
但又怕晚上十點作不完,所以叫我18:00先下班,兩個小時後再回公司加班
也就是說我的上班時間如下
09:00~1800 +20:00~24:00
(也是加班4小時)
這樣的上班時間很鳥,而且我家離公司40分鐘,下班塞車就更不止了…
要求這樣的加班很不合理,但有沒有違法啊?
想請教各位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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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fitness1355: 沒有 11/18 21:37
→ dayend: 沒有違法 但你可以跟老闆商量對你比較方便的加班方式 12/13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