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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休假(補充:是正常排休),主管20:00以電話通知資遣。 12/01報到,資遣日他說算到12/11,有問原因但無告知原因。 除了薪資,要了非自願離職書、薪資條、資遣費,還有需要注意什麼嗎? 網路查到資訊,似乎不用給資遣預告,但雇主需要十天通報,這十天可要求上班或給薪補 償? 話說,難道未滿三個月可以任意資遣嗎?之前有間公司在我到職後一個月突然說是不做專 案了,也是年底的當天下班就說解僱。整整好幾個月沒收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35.2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607789871.A.220.html
applebg: 我之前有類似經驗,我有簽三個月無條件解雇合約 12/14 21:50
applebg: 所以法律上站不住腳。 12/14 21:51
sitsea: 了解,社會打滾七年我倒是還沒遇過簽這種契約,所以類似這 12/15 07:44
sitsea: 種不平等條例感到低落有憤怒:( 12/15 07:44
Mrdaysue: 怨氣很重 01/02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