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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25職安署網站公布:勞工在執行職務過程中,或在工作場所染疫,職安署都將從寬認定為「職災」。若勞工在通勤上下班途中染疫,勞保局說,只要能提出具體事證,將依個案事實認定。(因為不是今年的公告,所以不知道可否採信) 於是去電勞保局 回覆說只有在高風險場所上班,例如醫護人員、機場人員等,執行公務期間染疫才能算職災,才能申請職災傷病給付。 之後去電職安署 說一般行業如在執行職務時染疫也能算職災,但她說還是要依照勞保局職災理賠審核單位為準 說法都不一... 想請問各位前輩,有沒有碰過相關的染疫職災理賠事件或是略知一二的,可以跟我分享~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9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650624791.A.D4B.html
dayend: 所有職災的最後認定單位都是勞保局~所以就是送件勞保局判 04/22 20:34
dayend: 即便是一般職災也有的過有的不過~總之就是送件等判即可 04/22 20:34
dayend: 其實喊出在職務期間染疫從寬判定為職災的是勞動部~ 04/22 20:35
dayend: 從疫情 我們不難得知 政府的各部門間很少彼此溝通XD 04/22 20:36
dayend: 唯獨只確定 上下班途中染疫並不會算職災~ 04/22 20:37
chialin1203: 是啊~我目前得知的資訊也是這樣! 04/22 21:18
chialin1203: 最終還是要以勞保局職災認定為主。 04/22 21:18
justkao: 我也是全部都問過,各部門的回應跟你聽到的都一樣,最後 05/02 12:41
justkao: 結論就是個案認定了 05/02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