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vip: 人資說的其實也沒錯05/06 09:35
推 onn: 法規上用30天或當月的天數都可以,跟員工約定好就好,看入職05/06 16:28
→ onn: 契約有沒有載明,或員工守則規範的文件05/06 16:28
完全沒有任何約定,或員工守則
推 banana321: 那家公司05/06 23:08
不方便透露,但是是大公司
→ justkao: 如果薪資除以31來計算,那事假扣錢也應該除以31計算才對05/07 01:33
推 smile14for0: 如果他扣事假薪水時也是用除以日曆天 那他這樣就沒05/07 12:49
→ smile14for0: 問題05/07 12:49
推 white30211: 正常狀況底下,月薪換算日薪與時薪的規則都是用一個05/07 16:21
→ white30211: 月240個小時去算,所以扣薪的規則都不會變,包含你離05/07 16:21
→ white30211: 職當月不滿30/31天都是;而到職/離職當月,都會按照你05/07 16:21
→ white30211: 實際在職天數計薪, 一個是你這個月在職幾天可以拿幾05/07 16:21
→ white30211: 天薪水,所以是21天,但你事病假扣薪還是依月薪/240小05/07 16:21
→ white30211: 時去換算你的一天該扣多少錢,這並沒有衝突。05/07 16:21
推 justkao: 明明就衝突,未足月算日薪跟請假扣薪計算基準就是要一致05/07 21:55
→ justkao: ,看一下上面的解釋函令好嗎?05/07 21:55
我原文意思是應給薪資用/31算,但應扣薪資卻是/30算,這樣根本不一致
前幾天已有跟人資反應,希望能一致算法,而不是一下31一下30,人資也有回覆會約5/10補
給我薪資,謝謝各位的回覆!
※ 編輯: mandyy000 (61.228.42.209 臺灣), 05/08/2022 02:07:37
※ 編輯: mandyy000 (61.228.42.209 臺灣), 05/08/2022 02: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