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R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請教各位前輩 目前公司上班時間8:30~17:30 午休12:30~13:30 最近在討論要改成彈性上下班 上班7:30~8:30 下班16:30~17:30 午休時間則不變 但若7:30上班者距離午休時間有5個小時 這樣是否會違反勞基法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40.97.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670553465.A.7A2.html
wbar: 什麼工作性質啊?看看有沒有符合勞基法34條1項但書的情形吧 12/10 20:56
pons: 記得勞工也同意就沒有違法 01/08 22:59
RFV123: 看工作性質 01/13 02:55
durcedog: 現場勤務可以連續4小時以上但必須給予適當休息,其他都 03/22 15:43
durcedog: 有連續4hr必須休息30分鐘的規定 03/22 15:43
RFV123: 如果說辦公室性質就沒有 06/25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