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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讀書的重要了吼 幹 林男在愛車被執行「死刑」前,將相當於車價100萬元的權利賣給原姓男子,2人一起聲請 緊急處置並提起訴願,還找立委幫忙從法令是否有瑕疵的角度介入,仍無法挽救愛車被銷 毀的命運,2人怒告主管機關交通部與台北市裁決所阻斷人民合法救濟權益,要求賠償共 1500萬元。 法官審理認為,沒入處分是台北市裁決所依法所為,且經林男提起行政訴訟判決處分合法 確定,裁決所依法執行銷燬並無違失,交通部在本案不是受理訴願機關,林男2人也無法 舉證真的有送訴願書給交通部,但林男2人當時仍有相當救濟管道,沒被阻斷,只是提出 的理由都被駁回,據此判本件求償全部敗訴。 .................. 法官審理認為,沒入處分是台北市裁決所依法所為,且經林男提起行政訴訟判決處分合法 確定,裁決所依法執行銷燬並無違失 交通部在本案不是受理訴願機關,林男2人也無法舉證真的有送訴願書給交通部,但林男2 人當時仍有相當救濟管道,沒被阻斷,只是提出的理由都被駁回,據此判本件求償全部 敗訴。 呃...亂跑一通 你告到交通部幹嘛 該告到行政處分做成的機關啦 好 你告到台北市裁決所 這就對了 然後所依法所為,且經林男提起行政訴訟判決處分合法確定,裁決所依法執行銷燬並無違 失 然後呢 法官判你敗訴 你應該上訴到高等行政法院 (行政法院只有兩等 而不是送訴願書給交通部 最好笑的是 也無法舉證真的有送訴願書給交通部 幹 所以我才講讀書很重要 要不然咧 一千五百萬的跑車變廢鐵 白痴喔... 都送法院了還提訴願 什麼都不懂 啊~不會去問一下律師嗎? 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3.132.1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M.1648650588.A.EC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