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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ill5566 (56)》之銘言: : 明知道 我喜歡的是你 : 你跟我講這些 我心情會高興嗎? : 我已經用兩三個月舒緩我的情緒了 : 不想再因為莫名其妙的事情又影響到我生活 : 抱歉 如果你真的不想 請直接拒絕 : 我也不想繼續下去 兩三年了 夠了 我受夠了.... : 幹 默默喜歡一個人 能堅持多久? 默默支持一個人 我能支持多久? 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 哭的是感覺自己就是個工具人罷了 該笑的是 我真他媽的智障 喜歡這種人做什麼? 太可笑了 反正永遠不會有我的份 你的選擇永遠是別人 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19.2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M.1655462056.A.696.html
twoKBOy: QQ 06/17 18:40
rererere147: 26年 持續邁進中 06/17 18:44
LPbro: 我愛五樓五年 06/17 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