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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的,權利被侵害提告,今天法官跟我說 “請提供被告真實姓名跟住址” 不然兩週後不受理 幹你媽的這是陷阱題嗎 等到提供了,會不會我反而變成被告了 因為違法取得個資 幹你媽的爛法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28.1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M.1667400310.A.B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