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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了行政法,才知道有時候政府為什麼對一堆違反行政義務的行為都只罰到最低罰則,因 為就是他媽的行政慣例,如果違反一般行政程序原則,相對人提起行政訴訟,有很大的機 會被打槍。 只是覺得如果對於一般民眾或許適用,但是對於有社會責任的商家真的也適合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236.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M.1711616542.A.E32.html
wolver: 党 03/28 17:25
rererere147: 法律是保護懂法跟有錢人的 03/28 18:11
QLinQ: 執行法律的困境 03/29 0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