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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於1130410向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專區檢舉本市交通違規案件 (檢舉案號113041001125)一節,茲答覆如下: 一、 經審據所提供之「580-KGV」號車交通違規影像,該車違規事實明確, 業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逕行舉發在案。 二、 感謝您關心本市交通環境,爾後並歡迎持續提供建言及指教。 幹,被台積電子公司打槍,當天下午心情已經很不爽了 (本公司徵求 [OTFA EE_黃光/蝕刻/PVD設備工程師 (新竹/龍潭)] 乙職 ,承蒙您撥冗前來 應徵,無任感荷,您的學經歷均給我們留下良好印象。唯此次職缺有限,然應徵者眾多, 不免造成遺珠,此次無法錄用,深感遺憾。 但我們仍將您的資料列入儲備人才檔,期待有機會再行借重您的專才。再次為您專誠前來 本公司面談致上謝意,並請不吝給予本公司批評指教。) 還敢在拎北機車前吐痰! 部份口水還呸在拎北機車前罩、燈罩上!一點一點的口水乾印 ,你實在有夠噁心的! = =凸 不送你1800元大禮包(騎機車到人行道上,最高罰1800元新台幣!) 實在對不起自已良心! 另駕車違規行駛人行道者,違反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6款規定, 處駕駛人新臺幣(以下同)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違規臨時停車者,違反同條例第55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駕駛人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違規停車者,違反同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駕駛人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幹!我不是正義魔人! 之前在某電池廠上班時,上班的某條路旁人行道上一堆機車狂抄捷徑的說 我有檢舉他們嗎? 沒有嘛!! 你要檢討自已為何被拎北檢舉 呸! 你騎機車那麼愛呸口水是吧! 呸你媽的! 再呸! 記得去繳罰單1800元!(騎機車在人行道上!) 哦對了! 你還有一張1200元的罰單!(在拎北機車前近距離吐口水、吐痰) 拎北一次送你3000元罰單大禮包! ^^ 拎北真的對你很不錯吼^^ 記得去繳3000元罰單哦! 你那個吐口水的,在桃園市環保局的也告發成功了! 幹! 爽啦! -- -------- 睜眼說瞎話,世界都在笑 ---------- [新聞] 聽奧開幕LOGO燃燒 北市府:預設效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14.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M.1713522312.A.12B.html ※ 編輯: shotholisi (101.10.114.67 臺灣), 04/19/2024 18:25:39 ※ 編輯: shotholisi (101.10.114.67 臺灣), 04/19/2024 18:30:08
Ommmmmm5566: 車主可能是該職缺的主管 04/20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