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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是對的。
十幾年前我在臺南市某國中代理代課過,當年已經有些學生真的難以受教,
但學校的立場當然是息事寧人,不想影響校務評鑑,搞得有些老師甚至揚言
轉校或是硬逼該問題學生轉學。
幹,十幾年後的今日,垃圾家長、學生絕對更多,一旦涉及人身傷害,不需
要姑息養奸,直接報警提告處理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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