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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是對的。 十幾年前我在臺南市某國中代理代課過,當年已經有些學生真的難以受教, 但學校的立場當然是息事寧人,不想影響校務評鑑,搞得有些老師甚至揚言 轉校或是硬逼該問題學生轉學。 幹,十幾年後的今日,垃圾家長、學生絕對更多,一旦涉及人身傷害,不需 要姑息養奸,直接報警提告處理就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118.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M.1713616733.A.E0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