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一樣,那怎麼不先辭職,真夠好笑,況且法規就在那裡,依法做事不會嗎?不要只覺
得別人比自己好。
其實某些人說的根本也有問題,應該要先了解為什麼變成這樣,想當初制度剛改的時候,
本來就都領一樣,差在工作穩定性而已,跟同工同酬沒關係,還有可笑的是還有辦法凌駕
於法律之上的情況。
這裡待久了,太多只看一半的,或是只看只想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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