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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GossipPicket》太多枝微末節的規定 我檢舉一個人 他已經在噓文騷擾我超過一年 我剛才查也嚇一跳 原來我讓他噓這麼久了 如果他沒這麼誇張,我也不會去檢舉 結果不知道我的檢舉文哪裏不符合規定 文章就被八月板主鎖了 剛好我又在那板違反一個什麼非當事人不能推文 導致我被水桶2周 無法再檢舉 整個莫名其妙 一個在文章故意噓文,騷擾我超過一年的人完全沒事 我為了這重重的檢舉與申訴規定,稍微沒搞清楚細節,被水桶兩周 我因為被水桶兩周剛出來,現在再檢舉那個騷擾我的 應該也沒用了 因為板主可以不審超過七天的犯行??????? 這重重規定根本太繁瑣了 讓該處罰的人 沒有處罰 稍微沒搞清楚板規就水桶兩周? 這些規定到底有啥意義? 過頭了 都是型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157.1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M.1769953104.A.42E.html
words2012: 前年11月 就開始噓 我上個月才檢舉 02/01 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