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跟轉法律系學長講過
我之所以會吃過Friday
是因為我大學學生社團大家感情還可以 而且重點是社團有盈餘
所以我們社團成員一夥人就去Friday吃東西
一堆人點一堆菜 也沒有吃什麼套餐 大家一起吃每個人平均下來也不貴
而且好吃又高興
我是因為這樣才吃過Friday
我吃Friday可不是因為跟什麼女生有感情 然後男女兩個人約去吃大餐
我跟轉法律系學長解釋那麼清楚了 他也不理會我的原由或說法
轉法律系學長照樣想凹我吃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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