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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組務公告 #1K9vvaSi (L_SecretGard) 1. 政黑板規3-2-b e.以任何型式攻擊本板與全體板友,或點名本板針對板內任何板友集合的引戰、或 攻擊行為。違反者處以水桶15~180天。 若無點名政黑板則不應違規成立 故撤銷原判決因語意延伸的警告判決 並一併撤銷因累積警告所產生之水桶判決 2. 依本次修正點名政黑板之判決標準 #1JOqdxxW (HatePolitics) 第3點之違規舉例: 從上面推文看到一堆只會吃屎的蛆蛆 亦因未有點名政黑板而予以撤銷 3. 本判決標準之修正未涉及板規修訂 得以溯及既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220.9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11888785.A.F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