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_Picke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一、檢舉人ID: setzer 二、被檢舉人ID: hw102050 三、違反板規: 第三章 一般罰責性板規 3.發文者禁止事項。 a.將個人恩怨帶入板上作為爭吵之用或使用試圖引戰之簽名檔(客觀上可知針對 何一ID者)。違反者處以水桶15~180天。 (利用他人推文作為簽名檔之行為請向站方檢舉,板務層級不受理)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hw102050 於 #1KymRSxH (HateP_Picket) 使用之簽名檔 點名本人id試圖引戰 故依政檢板規6-3 檢舉違反政黑板規3-3-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57.5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25565491.A.252.html ※ 編輯: setzer (220.136.57.59), 03/05/2015 22:25:04
hw102050: 簽名檔只是節錄 組務判決文中一小段 何來引戰之有? 03/06 00:36
hw102050: 如果引用非法 應是由組務長提出申訴於法務版 03/06 00:38
hw102050: 而「引戰」 只不過是有人見「事實」 對我的過度揣測罷了 03/06 00:58
hw102050: 引用「事實」 其原意並非引戰 亦無挑釁 03/06 00:58
Enter1942: hw102050 違反政黑板規3-3-a 查前科兩次 水桶45天 03/08 08:04
setzer: #1L063f45 (L_SecretGard) 解除水桶 03/12 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