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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黑版 版規太過繁雜 漏洞百出 導致申述連連 版主應想辦法解決此問題 我在電蝦版 看到一條版規蠻適合的 供版主參考 建議可增加這條 減少爭議 五、自由處分 1. 其他違反法律、站規或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之行為:由版主視情節輕重處分之 2. 其他版規雖未規範但版主認為有必要處置者:由版主視情節輕重處分之 如此一來 版規明文規定 就不怕有人在說版主雙重標準 有爭議之判決 均可引用此版規 大家都開心 電蝦版主有用此條版規桶過人 版上一片叫好叫座 由此可知此版規是符合大眾期待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2.185.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27073543.A.E51.html ※ 編輯: powyo (210.62.185.25), 03/23/2015 09:22:36
foolwind: 本人認為政黑板規應該就只有這條的存在 其他應該廢除 03/23 09:32
billliu14: 附議樓上 03/23 09:39
tosay: 我覺得這條"其他版規雖未規範但版主認為有必要處置者" 03/23 09:41
tosay: 真是太有~~~~~才了..對吧,這樣也不用爭了 03/23 09:41
noabstersion: 皇帝條款 XD 03/23 11:54
hw102050: 其實我覺得只要有一條即可 03/23 12:01
hw102050: 「朕沒給得~你不能要~」 多好你看 03/23 12:02
MadeInChina: 等等。現在板規處置與上述有何不同? 03/23 12:26
powyo: 不同在於沒有明文規定阿 白紙黑字寫明 就沒爭議了阿 03/23 13:09
powyo: 這樣就可以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了 03/23 13:09
andy02: 電蝦版那個 = =幹脆直接說沒有版規 一切我自己認定就好 03/23 22:41
ironct: 附議 03/24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