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6XZJ48 (HateP_Picket) [ptt.cc] Re: [建議] 政檢版規六-1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27773651.A.10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政檢板6-3:
3.本板發文與推文之內容,同樣接受政黑板規第三章至第五章之管理辦法規範。若政
黑板之管理辦法與本板板規有衝突之處,以本板板規為主。違反板規之水桶處份天
數,依違反之板規設置。
政黑板規5-2於本板之規範,合於板務建議文主題之發文推文、檢舉或申訴時必要引
用板務說明或判決前例行為不受限。
由此可知政黑板第三到第五章適用於政檢板
政黑板3-3-g:
g.禁止使用向板友提出疑問之標題(轉錄新聞或文章的提問標題不算)或文章內容
僅拋出疑問個人看法未足200字。違反者處以水桶10~30天。(字數計算不列入連
結網址、標點符號、相似的複製貼上文字。英文以完整單字為一字計算。)
----------------以下為setzer於#1L6XZJ48之本文---------------------
因為站規只看一半 當然會覺得有問題
只看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認為板主的水桶權限只跼限在看板文章管理權
只能針對在看板發文刪文或對不當文章發表者水桶
試問單看板主權力義務規範的看板文章管理權
如果使用者沒在看板發文 只是在文章內推文做出違規行為
板主就不能水桶處理嗎?
站規還有一項叫做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其中對於看板違規行為第一項就是未經同意於看板轉錄文章
此時違規的[行為]是未經同意轉錄文章
試問被轉出文章的看板為維護被轉出文章者的權益針對此行為處份 有違站規嗎?
-----------------------------------
扣除
試問單看板主權力義務規範的看板文章管理權
如果使用者沒在看板發文 只是在文章內推文做出違規行為
板主就不能水桶處理嗎?
與
試問被轉出文章的看板為維護被轉出文章者的權益針對此行為處份 有違站規嗎?
個人看法僅130字,未達規定之200字,已明顯違反政黑板3-3-g。
考慮setzer身為執法者卻違規,請從重量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98.160.2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27911073.A.F50.html
一、檢舉人ID:cutbear123
二、被檢舉人ID:setzer
三、違反板規:政黑3-3-g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
│ 文章代碼(A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