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_Picke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一、檢舉人ID:helloladies 二、被檢舉人ID:wac08 三、違反板規:3-4 政黑板規3-4 4.禁止攻擊特定對象(ID)或暱稱代稱特定對象並攻擊(客觀可得知指稱對象)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 1399 m 3 6/04 HelloLadies □ [檢舉] #1LRjJ-Hr wac08 政黑板規3-2 ┌─────────────────────────────────────┐ │ 文章代碼(AID): #1LS5nv_w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LRjJ-Hr wac08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33427065.A.FF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5.160.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33427065.A.FFA.html ※ 編輯: HelloLadies (123.205.160.31), 06/04/2015 22:29:27 推 hw102050: =====請 wac08 進行推文抗辯舉證===== 06/05 20:34 → hw102050: =====抗辯截至時間為20150606_2100==== 06/05 20:34 → hw102050: ※請抗辯者針對違規項目進行解釋/抗辯,以利板主審判※ 06/05 20:34 → hw102050: ※時限已過 被剪舉人放棄抗辯權力 由板主逕自辦決※ 06/07 10:59 推 hw102050: 判決:無罪 板規3-2規定禁止攻擊非政治群體 06/07 11:06 → hw102050: 雖"蠢"符合明顯貶抑要件,但另一要件 06/07 11:06 → hw102050: 「特定對象」於文中並不成立 無法分辨針對誰 06/07 11:07 → hw102050: 故據上述 做此判決 20150607_1108 done 06/07 11:08 推 wac08: 這種檢舉 廢到我懶得回 06/08 17:02 wac08於helloladies檢舉文底下直接推"這種檢舉 廢到我懶得回" 可清楚得知 乃針對該檢舉案當事人所推文 請板主依板規3-4判決 若要檢舉相同ID多項違規 請自行依順續延伸第三與第四項) 本說明列檢舉人查知後可直接刪除 -- 一個男人一生只愛一個女人,這没出息,但我多希望你是這樣的人。 沙拉紀念日.俵萬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5.160.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33859321.A.1E0.html
Fant1408: 判決不成立!廢雖然負面貶抑字詞 但wac08並未使用「廢」 06/09 22:16
Fant1408: 字可知指稱特定對象(由字面上無法得知) 06/09 22:16
Fant1408: 若進一步推論該廢字係指檢舉此行動而非特定對象 06/09 22:17
Fant1408: 亦即本案檢舉人並未被被檢舉人貶損 06/09 22:17
Fant1408: 綜上 本案檢舉不成立! 06/09 22:17
wac08: 我沒有講廢是指誰 也不是針對你 06/09 22:27
wac08: 況且推文根本沒有主詞 06/09 22:27
wac08: 當然不會有ID 也不會有客觀可得知指稱對象之暱稱或代稱 06/09 22:28
HelloLadies:轉錄至看板 L_SecretGard 06/14 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