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_Picke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一、檢舉人ID:AskWhat 二、被檢舉人ID:pinkkate/Neptunium/diefishfish 三、違反板規: 第八章 板主規範 1.板主規範板主自律之規範,與板主權限相關皆須明定於此章 如修改,應公佈並置底修改後版規,並耗期7天投票表決(接受/不接受), 違者修改無效四、具體證據: 依據政治黑特板板規_20150817_V2.1 第七章 板主規範 1.板主規範板主自律之規範,與板主權限相關皆須明定於此章 如修改,應公佈並置底修改後版規,並耗期7天投票表決(接受/不接受), 違者修改無效。 pinkkate/Neptunium/diefishfish三位版主在參選版主時,均表達願意遵守 政黑版規第七章『所有』條文。 然現行政黑版規卻取消原政黑版規七-6,即如下所示: -- 6.板主對於水桶處置之違規,應被動處理,待有人檢舉後才能進行判決。 -- 重點: 修改第七章有關版主自律之規範,除了要三位版主有共識外,還需要耗時為 期七天的投票表決,違反者,修改無效,明白地說,修改第七章任何一條規 都要公投。 如今三位版主逕自刪除政黑版規七-6,卻無舉辦投票,讓版友決定是否同意 三位版主取消政黑版規七-6,已然違反自己當初的參選政見,並違反原政黑 版規七-1之規定,故修改(刪除)原政黑版規七-6,應屬無效。 如下二篇水桶公告,在無人檢舉的情況下,diefishfish版主不應主動處理, 判決亦應無效。 -- #1N1dF9j1 (HatePolitics) #1N1e35eR (HatePolitics) -- 懇請三位版主依照原政黑版規七-1之規定來修改七-6,在未修改之前,請先 恢復原政黑版規七-6,並取消上述二個判決(當然有人補檢舉,那版主就可 以被動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39.9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60049385.A.A62.html pinkkate: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4/08 13:08
pinkkate: 板主群討論處理中 04/08 13:11
AskWhat: #1LKrUvtS (HateP_Picket) 現任版主群已違反前F版主詢問 04/08 21:06
AskWhat: 群組長時,群組長所認定的違規態樣 第2、3點,修改第七章 04/08 21:08
AskWhat: 沒有公投,算違規可以申訴;違反自己要遵守第七章規定的 04/08 21:09
AskWhat: 政見,算違規,可以申訴。 04/08 21:09
AskWhat:轉錄至看板 L_SecretGard 04/09 01:38